近来,海南省应急办理厅发布4起依法查处的安全出产违背法令规定的行为行政处分典型事例,强化安全出产违背法令规定的行为典型事例警示教育效果,聚集风险化学品范畴严重风险源专项整治精准法令,推进严重风险源企业安全出产主体职责执行。
本年3月,儋州市应急办理局监督查看企业安全出产时发现,洋浦傲立石化有限公司触及可燃和有毒有害化学气体走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破风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装置运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海南高昂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标准过量贮存风险化学品,两家公司以上行为触及嫌疑违背法令,被移交儋州市归纳行政法令局洋浦分局依法处置。依据相关规定,行政法令部门对洋浦傲立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高昂科技有限公司别离处分13.5万元、5.3万元。
本年7月,东方市归纳行政法令局法令人员到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南海凝析油及轻烃归纳利用出产基地及立异中心建造项目(以下简称二期建造项目)、海南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查看、督导时发现,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二期建造项目安全设备规划未经审查,私行开工建造;
海南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外包单位河南省某建造公司在爆破风险场所进行防腐保温作业过程中,常常运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电钻)进行作业。依据相关规定,东方市归纳行政法令局责令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中止建造,期限改正,并处分该公司30.64万元,处分该公司首要负责人郭某3.548万元;处分海南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8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