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小区张贴了这样的“通知”,内容大致是:“近期燃气事故频发,导致非常严重的财产和人员损失本单位将对使用普通胶管和老化软管更新置换燃气专用防爆装置,并统一收费为燃气用户安装燃气泄漏防爆装置”有不少小区居民反映,这个所谓的“通知”,乍看之下很像泉州市燃气公司(新奥公司)发布的紧急通知。于是线元,购买安装了“通知”里所说的“燃气泄漏防爆装置”。
但事实是,这份“通知”并非什么真的通知,而是一家售卖燃气设备的公司的广告。一些花了钱的居民感觉被误导了,像上当受骗一样花了冤枉钱。泉州市燃气公司提醒市民如遇到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核对有关信息,以免被误导。
近日,一则内容基本一致,只修改了时间的“通知”出现在了泉州的一些小区。在一个小区的“通知”中这样写道:“尊敬的燃气、液化气用户:因近期相继各地频繁发生燃气事故,造成人员与财产严重损失。本单位将于×月×日全面竣工,对使用普通胶管和老化软管更新置换燃气专用防爆装置,并统一收费为燃气用户安装燃气泄漏防爆装置。”通知的最下面是电话和落款“××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居民反映,这样的“通知”,从形式到内容都很像相关单位的正式发文,一下子让人紧张起来,对家中的燃气安全产生疑虑。
家住源淮花苑的林女士介绍,18日上午11点多,在小区楼下铁门上看到了这张通知。下午1点多,便有穿着黄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员上门出示了工作证说要安装报警器。
“有通知,安装的人又说近期很多燃气爆炸现象,说得很危险,我天天要做饭,哪敢不安装啊!”林女士说道,安装以后,工作人员收取360元后还开了张收据,说之后会来更换管道。“看收据上有盖章什么的,我就没在意,之后跟邻居聊天,才明白他们没装,再打电话给泉州市燃气公司热线电话才知道,装报警器就是忽悠,根本就没有更换管道需要交钱安装报警器这些事。”林女士说,物业有什么通知一般都贴在那,一切看起来都很正规。
家住洛江聚融韵动天地的陈先生19日晚也在小区门口看到了通知。“本来我还想说如果是真的,通知上有电话,周末就打电话叫人来装,没想到中午就看到网络上说这是骗人的。”陈先生有些哭笑不得,“昨晚看到这一个通知,我还特意拍了张照。燃气问题大家都会紧张,这是变相卖报警器吧。”
记者搜索发现,近期并没有像那则通知上描述的那样“燃气事故频发”。那么,这“通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拨打了通知单上的一个服务电话。
工作人员接通电话后,首先亮明身份,“这里是××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他表示他们公司和泉州市燃气公司无关,主要是售卖管道和安装报警器等设备的,全部客户都采取自愿的原则,一次性收费360元,这里面包含了四次的更换安装费,每两年会来安装更换管道和报警器一次。当提起小区张贴的通知时,他说那是广告,管道老化本来就很危险,这是提示警醒我们要注意更换。
泉州市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并未发出这样的通知,近期确实有一些市民拨打热线电话反映这样的一个问题。针对此情况,公司已向全用户发送了提醒短信,也已经联系物业进行宣传提醒。
一直以来,泉州市燃气公司对已通气居民用户,会实行每年一次的免费入户安全检查,帮助用户及时排除燃气设施老化、漏气等安全风险隐患,安检前会在小区张贴通知,服务人员上门时统一着黄色带新奥标识的工作服,佩戴胸卡,并无任何推销燃气报警器行为。泉州市燃气公司提醒市民如遇到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核对有关信息,切莫轻易上当!
“这些广告以通知的形式出现,对市民来说有很大的诱导性。而且另一方面这则广告单上的落款写的是自己的公司,而不是泉州市燃气公司,这点广大市民要注意区分。”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张传江律师说,针对此种情况大家要提高警惕,以防被诱导上当。
张传江介绍,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首先,私自张贴小广告本身是违法的,广告的张贴和广告的内容都需要专门的审批,有关部门都是要予以打击的。广告做成通知的形式极具诱导性,这是不允许的,市民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另外,燃气的设施安装要求很严格,不合格的产品推广使用,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隐患。安装报警器合不合格,用户要格外的注意,如果对安装设备的质量有所质疑,可向质监部门投诉。(记者 龚翠玲)